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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吳素琴 - 衛生組 | 2019-08-21 | 點閱數: 393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提供之「荔枝椿象防治曆」、「荔枝椿象防治督導權責分工表」與該會「所屬機關荔枝椿象防治工作專案小組聯繫窗口」各 1 份,請各校落實轄管範圍之防治管理。 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8 月 20 日臺教資(六)字第 1080118573 號書函辦理。 二、荔枝椿象除在農業區中危害經濟作物外,由於其臭液具腐蝕性,如接觸人的皮膚,可能造成傷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製作「荔枝椿象防治曆」說明荔枝、龍眼、無患子及臺灣欒樹等荔枝椿象寄主植物適用之防治方式與期程,以期望強化非農業區荔枝椿象防治。 三、倘學校有荔枝椿象防治需求,可向該會建置之荔枝椿象防治工作專案小組聯繫,另可向教育部校園外來入侵種及動植物疫病防治輔導團諮詢(電話: 02-2371-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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