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雲林縣政府 114 年 5 月 15 日府教學二字第 1142426232 號函辦理。 |
| 二、 | 115 學年度免試入學相關規範需於前 1 年公告,經雲林區高級中等學校入學推動委員會第 32 次會議決議後,修正資料如下: |
| (一) | 「雲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比序項目採計作業補充說明」體適能項目勘誤肌力及肌耐力之常模標準。 |
| (二) | 「雲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比序競賽項目成績採計參照表」修訂部分如下: |
| 1、 | 序號 20 及 21 辦理科室改為社教科。 |
| 2、 | 序號 14 、 18 、 20 、 21 修改辦理期間。 |
| 3、 | 序號 3 語文競賽及序號 5 音樂比賽,配合「國家語言發展報告」之國家語言建議書面用語名稱,旨揭要點中閩南語、福佬語、客語、原住民族語調整為臺灣台語、臺灣客語、臺灣原住民族語言。 |
| 4、 | 序號 4 舞蹈比賽:自 115 學年度起增列芭蕾(個人組),自 116 學年度起增列芭蕾(團體組)。 |
| 5、 | 序號 9 全縣運動會新增採計項目射箭及巧固球項目,原採計項目游泳增採細項。 |
| 6、 | 序號 10 春秋季縣長盃競賽採計項目射箭,原採計項目軟式網球、射擊、羽球及自由車增採細項。 |
| 7、 | 序號 15「雲林縣 SCRATCH 程式設計競賽」配合教育部更名為「雲林縣中小學資訊應用競賽-貓咪盃競賽」及修改採計細項。 |
| 8、 | 上述新增之競賽採計自 114 學年度辦理之競賽,以前年度辦理之競賽不納入採計,適用於 115 學年度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學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