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辦理。
二、對於本公告內容事項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十四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嘉義縣政府教育處教育處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科。
(二)地址: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 1 號。
(三)電話: 05-3620123 ,分機: 8916 ,聯絡人:王姿淇。
(四)傳真: 05-3620379 。
(五)電子郵件: t9067@mail.cyhg.gov.tw
三、相關附件可至嘉義縣政府公報網下載(嘉義縣政府公報 113 年第 4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