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依據「101年推動中小學國際教育課程教材、資訊網及學校本位國際教育計畫」辦理。
貳、目標
一、推展國際教育融入課程,強化中小學國際教育。
二、鼓勵研發優質的國際教育課程方案,充實中小學國際教育教學。
三、發掘國際教育課程設計人才,推廣中小學國際教育。
參、主辦單位:教育部
肆、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伍、參加對象
全國各公私立學校教師(含代理教師) ,個別或組隊(每一團隊至多五人)參加。
陸、參加組別
一、參加者只可報名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或高職組中的一組。
二、參加作品以一件為限。
柒、徵選作業期程
收件截止日期 101年11月30日
公告評選結果 101年12月20日
捌、徵稿說明
一、主題類別:
二、課程方案作品呈現:
(一) 徵選之課程方案以國小、國中、高中或高職學生為教學對象,以國際教育為教學內容,並融入課程。
(二) 課程方案須為完整的教學活動設計,內容包括:方案名稱、國際教育課程主題、設計理念、融入領域(類科)與年級、教學目標、教學活動架構、教學活動、教學評量、教學建議與教學資源等。格式請參酌附件2,格式項目可依實際教學需求調整。
(三) 投稿課程方案如已實際進行教學尤佳,請另附教學成果相關資料,可包括教學照片及學生學習成果(如學習單、作業…等)電子檔,並附在課程方案之後。
三、繳交完整作品需包含:
(一) 報名表1份(附件1)
(二) 教案書面資料3份
(三) 教案及相關附件電子檔光碟(教案以Word格式存取,請於光碟表面書寫作品名稱)
玖、作品審查
一、初審:就報名基本資料、課程方案書面資料及光碟等資料進行初審,未齊備者恕不接受補件。
二、複審:由本部聘請專家學者依下列評選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查:
(一) 符合國際教育的理念與目標 (20%)
(二) 課程方案之完整性、結構性與系統性 (30%)
(三) 課程設計內容之啟發性、創新性及深度性 (30%)
(四) 教學實施成效或課程方案推廣之可行性 (20%)
拾、收件方式
請將作品郵寄至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6號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陳佩欣小姐),請在信封上註明「國際教育課程方案徵選」。即日起至101年11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參選作品一律不退件,如需退件,請自附回郵信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