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辦理「校園文化資產管理與維護」座談會報名簡章 1 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106 年 7 月 24 日文資蹟字第 10630079471 號函辦理。
二、為利教學場域落實文化保存觀念,以及提升公有文化資產管理維護之成效與品質,該局於 105 年度委託國立清華大學辦理「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文化資產維護發展計畫」委託專業服務案。
三、為協助各級學校單位瞭解校園文化資產管理與維護觀念,以及介紹「校園文化資產管理與維護操作手冊」之使用方式,爰辦理本案座談會。
四、本案「校園文化資產管理與維護」座談會共分為 3 場次,辦理時間及地點如下:
(一)南部場次:
1、時間: 106 年 8 月 4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12 時 30 分。
2、地點: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第一會議室(臺南市中正路 1-1 號)。
(二)北部場次:
1、時間: 106 年 8 月 7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至下午 12 時 30 分。
2、地點:臺灣博物館土銀展示館 3F 簡報室(臺北市中正區襄陽路 25 號)。
(三)中部場次:
1、時間: 106 年 8 月 11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12 時 30 分。
2、地點:臺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求是書院演講廳(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 362 號)。
五、本案聯絡人:國立清華大學劉小姐;電話: 06-2083973 ;聯絡信箱: amei121701@gmail.com 。
六、本案與會人員請學校核予公(差)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