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為防治控制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所需,搭乘海、空運航班、高速鐵路、臺鐵、捷運、國道及公路客運、計程車及市區公車,應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不得搭乘。業經交通部於 109 年 4 月 15 日公告發布,檢送公告影本 1 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依據交通部 109 年 4 月 15 日交航字第 10950042561 號函辦理。(附原函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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