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縣警察局辦理「2023 嘉藝之星全縣青少年才藝競
賽」活動,請鼓勵學生踴躍報名參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警察局 112 年 5 月 18 日嘉縣警少字第 1120029320 號
函辦理。
二、為提供青少年一個創意發想平台,發揮創意互相激盪、點
子相互揮映,讓創意的藝術種子深植於青少年的心靈及日
常生活當中,特舉辦青少年才藝競賽,提供青少年展演舞
台,並藉此宣導反毒、反詐騙、反暴力,營造優質之少年
成長環境。
三、參賽資格:
(一)以個人或團體名義參賽,年滿 12 歲至未滿 18 歲者,不分
組評選,惟成員中至少 1 名須設籍於嘉義縣或就讀於嘉義
縣內學校。
(二)如為團體,應載明成員姓名及就讀學校或相關單位。
四、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2 年 6 月 15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