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為提供中等學校具合格教師證書且在職之專任、代理(課)
及兼任教師進修第二專長專門科目以增進專業知能、完成
個人職涯規劃並解決學校配課問題,特辦理本學分班。
二、本學分班依教育部 101 年 3 月 29 日臺中(三)字第 1010054513
號核定函辦理。
三、修畢本課程學分且成績及格者,可依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
第七條規定,申辦第二專長加科登記,由中央主管機關發
給教師證書。
四、報名註冊自即日起至 101 年 5 月 31 日(星期四)止。詳細資
訊請參閱所附簡章內容或至本校教師研習中心網頁(http
://tisec.nccu.edu.tw )查詢。聯絡電話:( 02 ) 29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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