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辦理「105-107 年度國民中學教師在職進修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主修專長第二專長學分班」招生簡章乙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105 年 4 月 1 日高師大進字第 1051002238 號函辦理。
二、旨揭學分班乃配合國中教育法第 10 條修正條文,以充裕儲備國中專任輔導教師人數;另修業期滿成績合格者,可依相關規定辦理國民中學教師在職進修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主修專長第二專長加科登記。
三、請轉知並鼓勵所屬教師參與進修,俾利增加本縣國中專輔教師師資,以逐年符合所需師資。